建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县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关于定向招聘代课教师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通知》(红人社发〔2011〕279号)、州人社局《关于定向招聘代课教师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红人社发电〔2011〕23号)和《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简章》精神,为做好我县定向招聘代课教师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3日(全州统一)。
二、报名地点
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7613937;7626807。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报名信息表》一份;
(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所在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原件一份(证明内容:代课时间、代课学校、代课年限、所教年级和学科、证明人2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等),要求代课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所在学校发放代课教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一份,要求:开始代课当月和2011年8月工资花名册,中途每年提供4个月工资花名册(即3月、6月、9月、12月),代课学校财务人员和校长签字,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其他事宜,以《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简章》为准。
建水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