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面试人员名单,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的2016年度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请到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进行查阅)。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入闱封闭。在规定的入闱封闭时间以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地点及联系电话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昆明市白塔路329号(邮编:650011),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91855。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2月5日下午17时前,电话告知我局是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声明(格式详见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凡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证件和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另行回复。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三)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现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