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中共洛阳市委党校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5名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优化结构;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1.职位:教师职位5名。
2.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纲领,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学历、职称要求:
①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31日后出生);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2月4日,过期无效,应聘者从洛阳市委党校网(http://www.lyswdx.com.cn)站公告栏《中共洛阳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附件2中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5中下载填写准考证,以“个人姓名+应聘专业”命名电子邮件发至:(lyswdxrsc@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表格中的照片均为1寸彩色免冠近照)。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2.报名咨询电话及时间:2016年1月27日—2月4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0379—63005058 63005057
(二)资格审查
1、在审核考生电子报名信息后(报名表),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信息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在洛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lyswdx.com.cn)公告栏公布现资格场审查时间、地点。现场审查需提供材料如下:
考生须持《2016年洛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1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6年洛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二代临时身份证);
?毕业学历、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书;
④择业期内人员须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3.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洛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lyswdx.com.cn)公告栏公布。
(二)笔试
笔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市委党校网站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3.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一周内在洛阳市委党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按照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卷面最高成绩直接进入该职位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lyswdx.com.cn)公告栏公布。
2.面试办法:采取试讲(板书式)形式进行。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
(1)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主要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从指定的教材中随机抽取。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相同(每位考生20分钟准备时间),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市委党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考生其笔试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笔试成绩=参加考试人员中笔试最高成绩×40%)。
4.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等于聘用计划时,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录取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委党校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9-63005062(党校纪委)
2016年1月27日
附件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