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射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5、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月3日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县人力资源公司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射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⑤岗位任职所需求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为2016年2月5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时间2016年2月5日下午2: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协同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联 系 人:徐小慧
六、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