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普通高校研究生或者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岗位还需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6年江苏省盱眙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江苏省盱眙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