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公告 |
招聘岗位表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2016年招聘本专科生岗位表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2016年招聘研究生岗位表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
报考条件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
报名程序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报名程序 |
注意事项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报名注意事项 |
笔试问题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报名笔试问题 |
笔试名单(待更新) |
资格复审 |
宜兴市卫生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一)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2016年1月26-27日。 (二)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到时网上另行通知。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研究生、2016年毕业的本科生、医学影像及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学历证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 2、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4、非无锡市户籍但属无锡市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底册摘录证明),除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注明是无锡生源的考生外;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研究生资格复审公告 |
资格复审名单(待更新) |
其他注意事项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
面试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面试名单(待更新) |
公示和录用 |
无锡市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公示和录用 |
公示录用名单(待更新) |
咨询电话 |
0510-87980417、0510-87994293、0510-87985125。 |
举报电话 |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0510-87980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