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形成各类人才公开、平等竞争的工作格局,促进乡镇换届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关于认真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镇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定向公开选拔部分副镇长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县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大学生村干部,定向公开选拔副镇长候选人3名。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时间应满3年(先后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可合并连续计算),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大学生村干部应是在我县“一村两大”岗位上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定向公开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6、所在村(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参选:近三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有“一票否决”的情况;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群体事件、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滞后,群众对村民议事会知晓率和满意度低于90%的;有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报名时间:9月5日---9月9日
报名地点:中共双流县委组织部四楼
报名提供材料:《双流县定向公开选拔副镇长候选人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职依据的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灰底正面半身免冠彩照3张。
县委组织部于9月10日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二)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之比不低于5:1。若低于规定开考比例,相应调减公开选拔名额并于2011年9月15日前通过双流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huangliu.gov.cn)发布调减公告。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对外进行公布。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将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对外进行公布。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
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副镇长候选人。
(六)公示
经县委常委会票决确定的副镇长候选人,在本镇、本村(社区)、《双流》报、双流公众信息网、双流电视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派往相关镇参加选举。
本公告由中共双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822280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双流县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8—85813533
中共双流县委组织部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