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用人机制改革,完善建立多元化的人员聘用体系,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岗位
招聘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设置的A类岗位:专任教师岗位;B类岗位:科研岗位;C类岗位:管理岗位;D类岗位:教辅岗位;E类岗位:新机制合同工。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岁,第一学历要求二本A类院校以上大学毕业。
2.应聘A、B类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C、D类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教辅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
7.与其他单位没有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8.满足具体岗位任职要求。
三、应聘办法
应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请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国家认可的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部分材料可以补交)。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投送应聘材料邮件主题: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
四、招聘时限
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
五、考试方式
1、A类(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成绩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在面试优良的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B类、D类岗位
考试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岗位技能测试:按岗位特点,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天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网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岗位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3、A类(辅导员)、E类岗位(社区辅导员)、C类岗位
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任制辅导员启事》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岗位人员启事》
六、聘用与待遇
聘任制人员为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的岗位,学校对聘任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应聘A、B、C、D类岗位签订《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书》,应聘E类岗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学校为聘用到A、B、C、D类岗位的聘任制人员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E类岗位待遇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6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6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