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天津城建大学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岗位67个,其中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2人、硕士15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城建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结构合理、专业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构建了城市设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和城市文化等6个学科群,获批天津市重点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二级学科30个。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学校获教育部批准与丹麦VIA大学联合举办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Carroll大学联合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联合成立了防灾减灾联合研究中心。留学生涵盖俄罗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科结构合理、专业特色鲜明、科技综合实力强的高水平城建大学。
二、基本原则
天津城建大学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优秀人才,以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1.教师岗位(博士)、实验教师岗位(博士)
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其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的就读学校至少有一个是在“985”或“211”学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的高校,近三年同一导师指导的应届博士生只能招录一人。教授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应届博士毕业生为33周岁以下。业绩成就突出有专业工作经历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具体见附件。
2.教师岗位(硕士)、实验教师(硕士)和辅导员岗位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28周岁及以下。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具体见附件。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天津城建大学2016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 hrss.gov.cn/和天津城建大学网站
http://www.tc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访问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主页,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中按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
(1)教师岗位(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博士)岗位全年招聘,全年均接受报名,额满为止。
(2)教师岗位(硕士)、实验教师(硕士)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16日;
(3)辅导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8日。
4.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或在人才招聘系统中予以回复)。教师岗位(硕士)、实验教师(硕士)、辅导员岗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需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减少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
5.考试和考核
(1)高层次人才、教授及博士考核的主要方式,包括试讲、面试、岗位考察等环节,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成绩在单位网站发布,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硕士岗位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岗位考察等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①笔试。
Ⅰ.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等。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Ⅱ.笔试时间:登陆人事处网站:
http://rsc.tcu.edu.cn/Html/Main.asp查询,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依笔试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之间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Ⅰ.在面试前,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可依据报考人员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Ⅱ.面试时间:登陆人事处网站:
http://rsc.tcu.edu.cn/Html/Main.asp查询,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量之间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6.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①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列入确定考察人选。
②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通过顶岗工作进行岗位实践考察,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
③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④考察期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tcu.edu.cn/Html/Main.as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核后,与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需调转人事关系的,办理调动手续,入职时间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四年(含见习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的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公示后,若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单位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招聘的教师及其它专技岗位人员,按学校聘期岗位聘用、考核与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咨询
1.天津城建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2016年公开招聘的全程监督监察。监督电话:022-23085022
2.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负责2016年公开招聘咨询事宜。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085027,联系人:高老师,马老师;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300384。
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