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水党发〔2015〕1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本市户口或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7.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水务局会同局属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2016年2月1日至2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报名。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22日9:00至2月2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月22日9:00至2月28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3月1日9:00至16:30。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试卷命题及评分均委托市专业机构进行。笔试总成绩为200分,两个笔试科目各占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并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17:00。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上 午:9:30—11:30 职业能力测验
下 午:13:30—16:00 综合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低于11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报考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证、报名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报考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合格证、职业资格证、报名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须持报考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合格证、职业资格证、报名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水务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待其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7月底之前,因学分不够、挂科等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录用),于2015年7月31日前到市水务局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经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且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
能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即录用后能否重新开具派往录用单位的“报到证”),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6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
(二)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6年2月22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工作经历年限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6年2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累计满24个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两年,以此类推。
咨询电话:022-23333909
监督电话:022-23333696; 022-23333697
天津市水务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