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制定《天津图书馆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方案》,具体如下:
一、天津图书馆概况
天津图书馆为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中国创建较早、历史悠久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连续五届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图书馆,是国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特大型公共图书馆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于2011年6月和2012年5月,天津图书馆海河教育园馆、天津图书馆新馆(文化中心馆)相继面向公众开放。目前,天津图书馆已形成由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和海河教育园馆共同组成,馆舍面积12万平米,开架借阅图书210万册,阅览座位5700多个,设计总藏书达到1100万册的规模,在国内省级公共图书馆中位居第一。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身心;
(四)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六)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条件。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待市人社局批准后,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图书馆官网(http://www.tjl.tj.cn)上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14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9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8号,天津图书馆办公室,联系人:李梅、元玉环。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从天津图书馆官网下载http://www.tjl.tj.cn)到天津图书馆办公室履行报名手续。招聘岗位条件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天津图书馆张榜公布。
2、面试
(1)面试由天津图书馆组织实施。由上级主管人事部门、馆领导、有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2)考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考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8号,天津图书馆1B会议室。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在天津图书馆张榜公布。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图书馆办公室022-83883620、8388364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天津图书馆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