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政法机关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范围和人数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2、面向全国政法机关(不含本区)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中选调;
3、选调侦查人员4名(男性),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胜任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侦查人员要求为法律或侦查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司法考试A证,本人单位同意报考, 计算机技术人员要求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计算机技术或网络运行及维护或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经验,本人单位同意报考;
4、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2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年的,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月1日至2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2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①此次选调同雨湖区法院选调同时进行,两院只能任选一方报考。
②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报名表》(登陆雨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tyh.gov.cn、雨湖区人民检察院www.xiangtanyh.jcy.gov.cn下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网络报名者可在参加面试时提交)。
③现场报名:雨湖区检察院政工科(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雨湖区检察院办公大楼309室,电话0731-58208122)。
④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yuhujcy@163.com。
⑤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个职位(岗位)招考计划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或相应调减选调人数。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网络报名者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侦查人员按计划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按小数点后1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机技术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递补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前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如经确认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公示
面试成绩排名情况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等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录用调入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结果,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程序分别报区委常委会或编委会及省、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被选调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承诺书,由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录用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法官等级、检察官等级予以保留,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事项。
九、相关要求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委(监察局):0731-58205757;雨湖区委组织部:0731-58205778;雨湖区委政法委:0731-58205857。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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