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一期二号楼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日常值班和监测信息接收、处理、汇总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心招聘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6名。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管理岗1,负责平台监控数据、事故现场处置情况等方面档案的归集、整理、保管。
管理岗位2,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专业技术岗1,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负责事故现场信息采集和记录;应急装备器材维护和使用;参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参与事故评估报告撰写。
专业技术岗2,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数据的接收、汇总、统计、上报。
专业技术岗3,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中人员调度、平台技术保障和救援现场通讯保障。
(二)招聘数量
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本市户口;
7. 能够24小时参与事故现场处置或24小时倒班值守,适合男性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 2月1日至2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www.tjsafety.gov.cn)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根据报名须知要求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任名额比例低于3:1,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2.笔试科目
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2016年2月27日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测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2月24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40% + 《专业知识测验》×60%
2016年3月4日,报考人员可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www.tjsafety.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 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6.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通知的资格复审时间,需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对应职位要求的有效适任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
2.面试时间、 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相关证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谈成绩作为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全体报考人员完成面试后,当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016年3月16日,报考人员可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www.tjsafety.gov.cn)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8208763、28208966
举报投诉电话:28208721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