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资委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选调以下2名同志到资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作:
乐至县中天镇人民政府王莲,女,1984年12月出生,公务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学学士,3年基层工作经历;
简阳市灵仙乡人民政府张海,男,1983年4月出生,公务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理学硕士,2年基层工作经历;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资阳市环境保护局(电话:028-26110851)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资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