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中国汨罗网、汨罗市政府门户网、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8日至20日(农历正月十一至十三),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入围面试的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在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是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其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负责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构成为公共基础知识10%,专业基础知识90%。
2、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2月27日(农历正月二十)上午9:00 — 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4、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网上打印,打印时间为:2月24日—25日(农历正月十七、十八)。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2、面试形式:面试方式为试教,其中艺体方向岗位考生以展示特长为主,试教为辅。
3、面试内容:由评委根据科目方向选取小学高年级任一课时。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在本市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六、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汨罗网,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单位,选择招聘单位时,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不予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
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0—3382890
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0—3382882
教育局人事股:0730—5181897
监督电话:汨罗市纪委:0730—5208001
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