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所在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6年2月);教育系统各类教师参加公开选调,必须符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如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东办发〔2013〕7号)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见习期、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原工勤岗位人员报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同时符合转岗聘用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和专业
详见附件《如东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