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局直属学校2010年公开招考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特制定此面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略),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1、面试评委会
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人(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试题由市教育局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名单和试题命制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评委主要职责:根据面试人员试讲情况和回答问题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仪表等情况公正准确地为应试者评定分数。
2、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由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引领员数人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3、面试指导监督小组
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监察室组成。
4、后勤保障组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工作人员数名,负责面试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三、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如笔试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四、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
面试采取模拟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如下:
1、课堂教学能力(80分)
模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按顺序号逐一讲课,评委现场评分。
2、答辩(20分)
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注:校医、机械控制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项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按题目要求执行。
五、面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2、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考务组计分员掌握。
3、主评委和监督小组人员提前30分钟对评委及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规则培训。
4、面试由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面试人员入场;在准备室抽取试题,进行20分钟的备课准备,然后由引领员领至讲课室进行15分钟的模拟讲课、5分钟答辩,评委综合两项评分;计时员计时;各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打出初评分;待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再给每位考生打出终评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5、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同一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的方法确定,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并签字;核分员复核面试成绩并签字后交主评委。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参加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待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市招考主管机关将在政务公开栏、自贡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注:校医、机械控制专业教师岗位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测试。
六、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
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早上7:30赶到面试地点报到。
2、面试地点: 自贡市釜溪职业高级中学。
3、注意事项:
(1)考生迟到30分钟未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七、面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80元。
八、纪律要求>
1、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市教育局作为面试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和面试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对违反公告和方案规定程序的,由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宣布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3、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自委办〔2007〕46号、自人发〔2005〕2号文件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