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盐城市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部分研究生专业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如有发表的国家级及省级论文、科研项目(成果)材料、表彰奖励证书请一并提交。(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所有研究生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