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档案
未接到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须在2011年9月13日至16日期间将其学籍档案提交至安县人才中心进行审查。
二、政审
未接到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须在2011年9月13日至16日期间将其政审资料交到安县人才中心(政审资料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和当地派出所公章)。
二0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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