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年满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中山市招商服务中心招聘机关雇员岗位表》)。
5、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第一日。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身体健康。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3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中山市商务局B座4楼会议室;交通路线:乘坐015路、030路、022路公交车,老干中心站下车,步行约5分钟;乘坐038路、B10路、B1路、K01路等公交车,利和广场站下车,步行约5分钟。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3-4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现场报名要求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所需证明、证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并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综合基础知识以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我局委托相关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市商务局门户(http://www.zsboc.gov.cn)为考生提供笔试成绩查询。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局确定(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中山市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9892826、0760—89892823,联系人:黄小姐、曾小姐。
中山市招商服务中心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