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经县政府批准,万福殡仪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殡葬事业。
2、沭阳籍户口,年龄在20至35周岁之间(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之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岗 位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性别 | 人数 |
沭阳万福殡仪馆 | 遗体接运工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男 | 2 |
营业员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女 | 2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梦溪街道办公大楼1409室(沭阳县迎宾大道1106号)。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二份。
报名电话:段晓燕,0527-83660085 。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通过《花乡沭阳》网站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个人承担。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万福殡仪馆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现不能适应工作的予以辞退。经试用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按当年同工种标准发放,同时单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0816621。
四、本简章由沭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民政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