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2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地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有文章发表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连续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东台市户籍。
三、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3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办公室,地址:市广场路6号0518室(农委大楼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6989051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缴考试费100元。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写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三年。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按《东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享受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报名事项咨询
咨询电话:69890518,也可登录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官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dtofacd.gov.cn)查询。
本公告由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