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等27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临人社聘字〔2015〕67号)文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临汾市公安局最终确定面试人员3名。结合招聘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4日
地点:临汾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1、维语岗位:委托有关专家,对拟招聘人员进行“维吾尔语”专业测评,内容包括口语、口语翻译、维语和汉语互译等。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2、英语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命题范围及考生分组
1、命题范围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2、考生分组
面试设综合组。
面试工作分组情况:
五、面试程序
1、所有考生须于3月4日下午2:30报到,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确认身份,安排面试有关事宜。
2、考生需在3月4日下午3:00点统一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由记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5、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记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
2、考场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1名,记分员、计时员各1名。
七、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3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含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附:临汾市公安局刑科所单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fpta.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f=show&catid=45&l=1&id=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