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常州市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3.考前辅导与教材征订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21、22日两天。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5月21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5月21日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2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5月22日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科目设置与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2月29日-3月9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85682071。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3月10日-3月14日
老考生:3月1日-3月14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3月14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四)“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格式详见“附件”。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5月16日至5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八)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与培训
2016年考试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教材订购也可在现场审核时办理,考前辅导报名也可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一并办理,咨询电话:8661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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