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至1998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3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3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09:30~15:00
报名地点:南通大学启秀校区羽毛球馆(南通市崇川区启秀路19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复审)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填写相应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卫计委负责资格复审。
复审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网站(www.nthfpc.gov.cn)、市人社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时间:2016年3月13日9:00~11:00;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56号(市卫计委七楼大会议室)。
(4)回避要求。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者,于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25日16:00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卫计委会同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在市卫计委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卫计委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由报考单位通知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市卫计委网站公告。
体检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卫计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5053622。
九、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3、0513-85053621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