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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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长沙XX有限公司
长沙XX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XX医院
丙方:长沙XX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
依据甲乙双方于XX年5月22日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中 条款,现由于甲方要求予以明确,故补充条款如下:
一、 甲方要求明确乙方应收租赁费款直接汇入甲方所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丙方)所开的帐户上。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丙方共同授权,不向其它任何银行支付。
二、 乙方明确:放弃购买其所租赁的物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 1月 日
三 方 协 议
甲方:长沙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XX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长沙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要求,三方本着协商一致、互明责权原则,就甲、丙方依据甲、丙方与湖南省人民医院于XX年5月22日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之所收租赁费收入为乙方的该笔债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丙方同意将〈〈房屋租赁合同〉〉之收入按前合同内容支付期直接汇入乙方为甲方所开的保证金帐户上。
第二条:甲丙方同意与湖南省人民医院达成“湖南省人民医院租赁费必须向乙方为甲方所开的保证金帐户支付其应付款”的补充协议,并作该协议附件。
第三条:甲丙方同意授权条款:依据甲丙方与湖南省人民医院的〈〈房屋租赁合同〉〉,甲丙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未按〈〈房屋租赁合同〉〉与〈〈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应收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向乙方为甲方所开保证金帐户上支付应付款时,乙方有权直接代替甲丙方向湖南省人民医院催收。
第四条:甲方同意该保证金帐户的资金为该笔债务的质押担保金,该项保证金帐户仅用于封存租金收入,受乙方监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该项笔债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在按贷款协议条款的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使用、转让该项保证金帐户的资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扣划该保证金帐户上的资金用于偿还该笔债务。
第五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终止、或修改租赁协议。
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签字生效。
〈〈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应收款方式的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该项协议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