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学科于一体的多学科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永州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专业知识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3.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无生理或心理疾病,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下载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学院校园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5月31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其他技能证书、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www24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大学××专业学士/硕士×××(姓名)应聘××处室××岗位",每名应聘者限报名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以人事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请在参加考试考核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面试,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面试主要考查其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46-6381163(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6-6381404;0746-6382688(学院纪检监察处)
湖南科技学院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