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江阴市户籍。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3月7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6日后出生)。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 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