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张静、米君、钱霜、曾晓庆、吉小素、李琳、王明月、何静、胡鹤颖、张秋艳、滕德君、高欢、刘忠华、黄玲玲、罗焱熙、李溢、罗莹莹、任娟、李满萍、辜露超二十名同志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旌阳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于2011年9月27日前向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2556283)。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