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张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的公告通知,现将2016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河北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河北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正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正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合格标准的,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当年评审有效。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
201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7日—3月25日期间,登录“河北省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打印《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于3月21日—3月25日,到市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审核确认。
3、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5]17号文件规定,缴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二)正高级会计师
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于3月21日—3月25日,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与高级会计师审核一并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准考试打印时间请于2016年8月中下旬查看“河北省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公告。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6年9月5日—9日到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9:00——12:30
六、考试参考用书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时预交书款。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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