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快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现状,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延政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在全县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有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二)招聘数量
消防文员2人,消防队员6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
(4)招聘对象户籍须在延安市范围内;户籍不在延安市范围内,但曾在延安消防部队服役转业的退伍军人也可参加招聘。
2、资格条件
(1)消防队员: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8—30周岁的男性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2)消防文员: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消防事业,会熟练应用计算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语言功底扎实,擅长文秘写作,会照相、摄像、新闻采编,男女不限,22—30周岁。
(3)具有消防岗位资格证、有消防工作经历、消防部队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等招聘环节),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及配合县人社局做好其他招聘环节工作,具体招聘环节如下:
(一)报名
时间:2016年3月3日—8日
报名地点: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携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9日
县人社局组织,公安、消防、纪检参与,按照岗位设置及需求计划,根据招聘方案对报名考生相关资格要求、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
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
地点:富县高级中学
考试内容: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份。
(四)面试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同时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包括:15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标准为1500米男6分30秒合格,女8分合格;100米男15秒合格,女17秒合格;立定跳远男2.2米合格,女1.8米合格;俯卧撑、仰卧起坐3分钟50个合格。
(六)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按汇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根据征兵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政审
由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和人社局公示栏予以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录用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交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市公安消防支队衔接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经三个月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正式录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所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合同签订
县区消防大队在试用期满后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期满后合同关系即自行终止。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四、工资待遇及要求
1、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经费纳入县财政统筹安排,拨付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使用、发放。具体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伙食费、被装费及业务保障经费按照省财政厅92号文件执行。
2、招聘人员在培训期间食宿免费,不发工资,在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3、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实行公安消防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规定。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轮休制度,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
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