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名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xmks.gov.cn/examResult/view_771897.html成绩查询栏查询的证书管理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证书管理号) 查询证书管理号:点此处 。
领取日期:2016年3月4日、7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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