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执行。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