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所属的怀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怀化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了更快更全面地开展仲裁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怀化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
2、具有全额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法律(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
5、年龄为1986年3月7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1、公告。通过网络形式(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进行通知和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
报名地点:怀化仲裁委秘书处(市民服务中心A栋东头22楼2213室报名,联系电话:2727803)。
报名时须本人持《怀化仲裁委秘书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怀化市机构编制门户网、怀化人事考试网下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者出具2年工作经历的证明。
3、资格审查。由怀化仲裁委秘书处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4、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笔试考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主要测试仲裁法及有关的法律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7、公示和试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编办、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8、监督。选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编制、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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