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详情参见《电子邮件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
报名结束后,要求报名人员于2016年3月14日亲自到县民政局秘书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