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同时又具备实际操作能力,能在教育、工程设计、工商企业、医疗、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以及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基础心理学、实验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咨询与矫治等。
学制
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毕业生就业去向
毕业生可在学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司法部门、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科研院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社会心理调查、人才测评、形象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