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3月28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中共郴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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