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和代课教师后顾之忧,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37名。报名者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2010年8月31日前在中小学代课,目前仍在县内公办中小学校代课的人员;二是持有中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包括“三沟通”学历);三是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此次招聘收取的报名考试费,由代课教师所在学校承担,预计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选聘工作。同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凡教龄满一年的加0.5分。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