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纪办案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经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1.主办会计岗位1名;
2.财务出纳岗位1名;
3.信息管理岗位1名;
4.行政管理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
(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事业单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资格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常州市纪律审查服务管理中心工作:
(一)曾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司法拘留的;
(四)在历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五)其他不宜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采用综合考核的方法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50%。综合能力测试合格者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根据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权重各占50%,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由市纪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五、时间安排
本次遴选报名时间为3月16日—17日,请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携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北直街35号)现场报名,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参与、接受组织挑选。
2、每位参加遴选的同志要坚持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不弄虚作假,不搞非组织活动。
3、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讨论情况等工作内容。
4、遴选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检举反映。对违纪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5680528;监督电话:85680526。
常州市纪委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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