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化府办[2014]121号)的规定,现将化州市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化州市财政局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携带2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化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地址: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电话:0668—7223515)现场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遴选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和其他条件从报名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选。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遴选的应聘者根据相关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到化州市财政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
面试成绩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作为体检人选;学历同一层次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化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均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雇员实行薪金制,薪金由基础工资、级别工作两部分组成,按月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化州市政府雇员薪金标准表》核发工资;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223515(化州市财政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