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