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地点:在缴费期间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报名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