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3月21日后出生;
(2)报考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