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州内公开考试聘用畜牧兽医类未就业大专院校毕业生到片区畜牧兽医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考试聘用名额、报考条件和招考范围
(一)、考试聘用名额:6名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州内未就业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检疫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25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聘)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录(聘)资格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8日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粮食局四楼)报名(节假日不报名)。报名时每人需交考务费200.00元。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1年10月20-21日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不低于1︰3(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的开考比例计算后,相应减少或取消考试聘用名额。
五、考试
1、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办法进行,考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类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科目及所占分值如下:
畜牧兽医类基础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
满分100分 | (占总成绩的60%) | 满分100分 | (占总成绩的40%) |
2、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国家和省“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按相关政策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聘用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以畜牧兽医类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待业时间长短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办理试聘手续。试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分配去向及办法
由人社、畜牧部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分配到相应的片区畜牧兽医站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考试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572404(宁南县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