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21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报的整体水平,全面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招聘岗位为监测预报岗位,从事本市所辖海域海洋环境及灾害的监测、评价和预警报,负责本市所辖海域海洋监视监测站点的样品采集、业务化运转、数据传输、数据更新维护和数据上报等工作,详见《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南楼507室)报名。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发送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至邮箱78784300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报名联系人确认)。
(二)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 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683982;联系人:宋新成。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www.lygofa.gov.cn/)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一天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均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知能力、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8091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