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9号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二)加分条件
凡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
1.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2分(发表论文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维普期刊、中国重要报纸收录为认定标准,不含增刊、专辑)。
2.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5年第七版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请携带《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16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1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或著作、课题、获奖证明文件;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资格复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考试前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试讲人员提前3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试讲时间为30分钟,答辩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论文加分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04289,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