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区委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提名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书面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人选。区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资料要求。推荐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推荐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另附电子版);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推荐单位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基本程序和步骤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党组、党(工)委根据资格条件,对照职位设置,经集体研究后,分类别组织报名,并与相应区直部门单位沟通,进行资格审查,书面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人选。区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必须严格审查,推荐人选如被发现不具备资格条件或造假,该单位党组、党(工)委书记本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二)资格复核。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信访局等部门、单位进行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全过程。通过复核的人员按与选拔岗位的比例不低于7:1进入笔试。如达不到7:1的比例要求时,可研究决定调剂选拔职数。
(五)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90分钟、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六)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0分制计分。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职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含评委提问)。
进入面试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竞争职位低于相应环节规定的比例,但仍为有效竞争时,均不进行递补;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则核减相应职位。
(七)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突出岗位要求,以竞争性选拔综合得分为依据,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八)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实地查看、延伸考察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九)研究。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综合考察情况,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十)公示。对提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备案。将提名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
(十二)提交选举。将提名人选按程序提交选举。
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发布网站或致电赫山区委组织部咨询(0737-4401952)。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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