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对象为入伍前为省内院校(包括在闽部属院校,下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并于2015年退役的士兵;入伍前为省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院校、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2016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院校以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为主。招生类别共设计算机科学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械工程类、经济类、财会类、管理类、新闻传播类、英语类、生物学类、农林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前教育类、小学教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等20个类别。
考生只能选择以上20个类别中的1个类别报考,所填报的类别须与本人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的考生必须是相关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必须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学前教育(音乐方向)、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2016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定于5月7日-8日举行,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考试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8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
四、考试科目
2016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两门单独命题的公共基础课,每门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和药学类的考生还须加考与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相同的1门专业基础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五、录取工作
2016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牵头组织实施。录取前,根据单列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填报志愿。录取时,考生按报考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报名、考试、招生等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该项招生考试工作平安顺利。
有关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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