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精神,经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急需紧缺人才到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担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详见附件2016年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胜任相应职位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2016年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的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新招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和体检、讨论决定、公示、聘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
3.报名地址: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办公室(河池市新建路415号),联系电话:0778-2100097 2283288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近期2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
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加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核由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讨论决定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领导班子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聘用和任职
正式办理聘用和任职手续。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1.2016年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3.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