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按照确定的招聘计划,针对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通过考试,了解应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达到初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5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生物、体育、信息技术、财会、艺术设计、历史、政治、地理、化学、物理学科分类命题),占50%。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试时限:150分钟。
四、作答要求
考试人员须携带0.5MM的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和橡皮,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在指定区域上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五、补充说明
1.本考试大纲是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的基本依据,考试内容可在本大纲规定的范围内超出10%。
2.本考试不指定教材。
2016年3月22日